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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招标公告 东南汽车城水环境治理与修复一期工程建设运维一体化(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24-12-3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南汽车城水环境治理与修复一期工程建设运维一体化(重新招标)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24]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青口镇、祥谦镇、尚干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东南汽车城水环境治理与修复一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8961.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622.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495.04万元,预备费843.5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淘江截污工程一期、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污水收集工程一期3个子项。(1)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包含东南产业园市政雨污水管网、奔驰产业园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以及水环境配套工程(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污水收集工程一期项目等)。对雨污水管网病害较为严重的东南产业园片区东福路、东南大道,奔驰产业园片区公园路、农光路、新城路、星城路、尚青路等7条道路雨污水管(长度约34.4公里,管径为DN200~)进行清疏、检测、修复及改造;对东南产业园片区祥青路(青口段)104国道、华擎路、宏溪路,奔驰产业园片区宏一路、千家山路镜上路、扈屿路、白水路、青山路、陶精路、付竹路,以及园区内203省道、324国道、汽车城内部等15条道路雨污水管(总长度约60公里,管径为DN200~)进行清疏、检测。预估局部树脂固化约659环,不锈钢快速锁约63环,紫外光固化约899米,碎管法911米,喷涂法修复63平方米,开挖修复约3895米,顶管重建管道约861米,新建7000吨/天一体化泵站1座。清淤量约1.755万立方米。(2)淘江截污工程一期:1)市政雨水混流排口截污工程。对青口镇、祥谦镇、尚千镇三镇范围5个市政雨水混流排口进行末端截污,新建截流井5座,dn100-200压力管约156米,DN300-DN400重力管约789米:2)沿河截污工程。对青圃河(团结、文华、红旗、升旗、幸福、青秀、青圃岭村)、镜上河(庄头、镜上村)、兰圃河(兰圃村)、洋下河(洋下村)、枕峰河(枕峰村)等5条河道进行沿河截污。新建DN200-DN400截污管约6.89千米,DN100-DN150沿河排口截污支管约6.14千米,截流井32座,污水提升泵站8座,dn110-200压力管约3.47千米(3)产业园及周边区域污水收集工程一期青口镇壶山和农光片区、庄头和镜上片区、坊口片区,祥谦镇中院片区、门口片区、枕峰片区等6个片区新建DN200-DN400污水管道约29.30公里,DN300-雨水管约3.10千米,污水提升泵站12座,dn110-400压力管约5.50千米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直径1.5米以下的污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的排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根据榕建规(2024)8号文件规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福州市(准)龙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109:00:00至2024-11-0717:3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环境招标公告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一流营商环境改革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方位、各领域、深层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形成最适宜产业发展的生态,打造全球投资首选地,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深圳市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一流营商环境改革研究课题的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深圳市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一流营商环境改革研究。

四、具体要求

环境招标公告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一流营商环境改革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

1.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营商环境改革研究和深圳营商环境实际情况,并有一定产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4.课题研究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视野开阔,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梳理深圳营商环境改革现状,结合国家、省最新工作要求和深圳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摸清当前深圳在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深圳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改革方向、针对性策略和具体建议。

5.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鼓励创新专栏、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课题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课题研究经费50万元以下。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环境招标公告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一流营商环境改革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

(二)提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7: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 (窗口电话)。

附件:深圳市开展深圳市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一流营商环境改革研究课题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1.附件:深圳市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一流营商环境改革研究课题项目招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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