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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题: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严赋憬、张晓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部署了哪些重要任务?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能源绿色转型步伐加快,截至2024年6月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5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53.8%;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2023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超过26%、3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60%以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与此同时,我国绿色转型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挑战。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此外,全球绿色转型进程面临波折,环境和气候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绿色贸易壁垒升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路径,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意见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意见提出坚持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安全转型的工作原则: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
问:意见提出哪些目标?
答:意见提出两个阶段目标。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同时,针对不同领域,意见提出量化工作目标: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等。
问:意见部署哪些主要任务?
答:意见围绕5大领域、3大环节,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5大领域分别是: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3大环节分别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产品供给,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创新示范推广。
问:如何完善支持绿色转型的政策体系?
答:意见提出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
财税政策方面,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金融工具方面,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投资机制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价格政策方面,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水价政策,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市场化机制方面,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标准体系方面,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问:意见出台后如何抓好落实?
答:意见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顶层设计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科学开展考核,加强评价考核结果应用。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年以来,滁州经开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综合运用行政、法治、市场、技术等多种手段,严格环境管理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全面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履职尽责 扛起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环境面貌,不仅代表城市形象,反映居民整体素质,更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滁州经开区作为地方工业发展的排头兵,污染防治是一道必考题,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
2018年,经开区先后组织召开了2次环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党工委、管委会分别召开了10次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督察整改、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等重点生态环保工作。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文件,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环保是第一生命”的理念。并印发了《滁州经开区生态环保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治污”。
同时,经开区还专门成立了环保整改办,专人负责各类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并在秋冬季负责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切实担起了污染防治的属地责任,并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以及园区企业的环保意识教育。经开区纪工委和效能办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去年6月份,对锅炉淘汰、VOCs治理、秸秆禁烧、油烟整治和施工扬尘开展了专项督查,下半年也多次督查油烟整治、丰收渠整治工作。
突出整治 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将环境污染扼杀于源头,防患于未然。
2018年,经开区委托第三方完成了对园区319家污染源的入户普查和质量控制核查。建立了招商项目会商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可能存在环境隐患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地项目严格环境管理,全年审核了59个新建项目的总量指标、参与了45个新建项目的项目评审、监测监理和验收。
园区5家土壤重点企业签订了责任状并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监测,13家危废重点企业进行了规范化整治, 49家涉危废企业、医院、实验室和53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危废申报,建立了工业源和社会源危废清单,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同时,全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双随机”和日常执法相结合,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400余家次,先后责令95家企业进行整改、取缔散乱污企业5家、罚款2家115万元,处理环境信访432件。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督促纳入清单的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有效缓解了恶劣天气影响。
关乎民生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环境关系民生,丝毫马虎不得。2018年,经开区以市委环保巡察为契机,加大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力度,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着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2018年,经开区大气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省驻滁大气督查组交办5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8个,27家企业建成VOCs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夏、秋两季秸秆禁烧期间均为零火点,及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起,经开区空气质量实现“两降一升”。启动丰收渠的综合整治,预计2019年6月底前将完成经开区管辖范围内的5.5公里的截污、清淤、绿化等综合整治。丰收渠的整治,减少了对清流河水质的影响,实现了清流河Ⅳ类水的年度目标。
针对山水人家小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结合“百日攻坚行动”进行集中整治,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凤凰办事处、城管、市场监管、环保四部门联合执法,对59家餐饮经营户发放《致餐饮经营户的公开信》等200余份,上门宣传讲解相关技术规范和法律知识约700人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1份,立案12起,完成整改的及时安排达标监测。
截至目前, 59家餐饮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油烟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针对上海路九德木业废气长期扰民问题,经开区多次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结合锅炉淘汰鼓励企业停产搬迁,重寻可持续发展之路。该企业于10月底全线停产,多年的重信重访问题得以彻底息诉息访,得到滁城群众的一致称赞。(陈雁 吴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