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银河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海南、青海、福建、河南、甘肃5省公开反馈督察情况。
记者梳理发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等是共性问题。事关民生的污水处理难题如何破解,农村生活污水怎样因地制宜处理,地方又该查“缺”补“漏”哪些痛点?为此,中国环境报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首创环保集团智慧环保事业部总经理黄绵松。
有效保障运维资金,
可持续化运营环保设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密切相关,“与城市不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着更大挑战。”长期关注水环境长效治理工作的黄绵松积累了大量一线实践经验,在他看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规模大多在1万立方米以上,而农村一家一户的住房较为分散,污水体量小,铺设管网和建设大型污水处理厂资金投入和管理运营压力大。”黄绵松告诉中国环境报记者。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2020年—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12亿元,推动地方加强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31%,取得显著成效。
“然而,农村生态环境设施仍存在运维资金缺乏有效保障、运营不可持续的问题。”黄绵松认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公益性强,难以单纯依靠市场力量运行,需要财政资金兜底保障。
从督察反馈意见也可以看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后多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毕竟污水处理的关键是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的。
黄绵松指出,“目前,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的治理资金只覆盖环境设施建设阶段部分成本,而一些地方财政资金又未对运维资金有效覆盖,容易导致运营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部分地区农污项目水处理费欠费严重,长效运维面临挑战。”
正如5省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污水处理短板突出原因多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推进缓慢。如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工期一直拖延,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尚处于场地平整阶段;福建省龙岩市铁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展缓慢;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应于2022年底建成的开封市杞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护城河二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尚无实质性进展;甘肃省环境基础设施欠账多,兰州市白道坪片区、七里河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部分生活污水直排黄河等。
其次,农村污水使用者付费机制没有建立。“考虑到农村经济条件和农民收入状况等因素,额外增加的污水处理费用将会使地方产生一定的经济压力。此外,因城市和农村生活习惯差异,农村居民尚不能充分认识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缺乏付费处理污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故而,当前农村污水使用者付费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黄绵松坦言。
“社会资本关注度仍需加强。”黄绵松认为,运维阶段单纯依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存在不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量大、面广、分散,引入社会资本具有重要意义,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带有公益性质,投资回报前景不明晰,在城乡一体化和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保障,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路径,也是各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与城市相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选址不合理,建设和运维资金投入、运维监管力量不足,运维不规范,急需进行智慧化转型。
对此,黄绵松建议,首先,应优化财政资金投向。
“中央财政应加大对地方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合理调整财政资金发放节奏,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他表示,与此同时,推动地方落实财政事权,将设施运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保障力度,明确运维监管机构落实监管责任,通过建管并重,规范设施建设运维、评估治理成效,确保设施发挥作用。
其次,加大体制机制建设和考核督察力度。黄绵松建议,应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以督察为契机抓落实,督促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监管,强化设施运维及问题整改,并将督察结果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此外,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范围,作为相关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多元化资金来源,探索使用者付费有效路径。”黄绵松表示,如通过供排一体化模式整合区域内的市场化和专业化资源,从项目经营层面打通农村居民作为环境治理受益者而付费的路径。同时,充分利用各区域环境容量条件和产业结构优势,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通过推动试点、示范来验证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路径,变相降低治理成本以减轻财政负担。
“最后,推动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城乡一体化、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相结合等方式,统筹城乡项目收益水平,实现环境经济综合效益,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过税收手段等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操作简单、易维护和低运行成本’的农村污水治理技术研发中来,培育和发现新技术、新方法,促进农村污水治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黄绵松说。
农村生活污水问题 关于汕尾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1〕285号)精神,着力提高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汕尾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汕尾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根据2021年上半年全省全面排查结果,我市已建成设施380座,设施正常运行率46.1%,折算治理率27.0%(结合其他治理模式抽查情况),村庄“污水横流”现象有效改善,群众环保意识加强,村庄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更进一步地,结合各地委托县域规划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现场全面排查结果,截止2021年底,我市当前共认定完成治理自然村有916个,治理完成率为30.9%,设施有效运行率为53%,其中建设设施模式453个(占比49%),纳厂模式236个(占比26%),资源化利用模式227个(占比25%)。对比省委、省政府设定的2022年全省达到50%以上、2025年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非常艰巨。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高位推进治理。已成立了汕尾市实施“三农”领域“九大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九大攻坚”行动按工作任务成立9个专项工作组。二是强化长效运维。多部门联合推进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由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函》等,督促各地充分摸清运维现状、责任主体和制定运维管理办法。三是加强技术支撑。通过聘请省环科院,全方位把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技术帮扶和指导,确保系统谋划,夯实县域规划的编制,充分压实了治理底数,明确了一村一策治理模式及提升改造路径。
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我市农村生活治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 PPP 历史遗留问题,PPP 作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要推进模式,其中市城区的 PPP 推进模式整体相对较好,但陆丰、海丰、陆河 PPP 项目均存在着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一些设施无法正常运行。二是建设、运维资金不足。由于汕尾市经济底子较差,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主要依靠专项债,对于攻坚任务目标仍然存在着较大的资金缺口,且普遍运维经费落实不充分。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由于农村生活污水的复杂性,对疑难杂症问题,各地业务负责同事未能及时开展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导致存在一些建设不规范、不科学。各地运维主要依靠镇街或者村委,在运维专业性方面缺乏保障。
三、《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附件共四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
交代了编制《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工作目标。
具体为:
1.基本原则:分区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完善机制、建管并重,政企结合、群众参与,多元投入、形成合力。
2.工作目标:
——2022年5月底之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开;力争于2022年6月底之前,制定县域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办法(或方案);2022年底前,高质量完成纳入2022年市民生实事的72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力争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内自然村新建治理工程及老旧设施和管网提升改造,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
——2023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逐步开展查漏补缺。
——2024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58%以上,稳步提高已建设施的有效运行率。
——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运维管理体系,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定达到60%以上,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为顺利完成《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工作方案》按照全面摸查-明确模式-编制规划-明确时序-强化实施-长效运维分步明确了各县(区、市)工作任务,具体为:
(1)全面摸排现状,明确治理模式。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全面摸排,按照一村一策要求,明确治理模式。
(2)编制县域规划,明确治理时序。开展重点区域研究,按照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明确治理时序,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督促各地加快编制县域规划。
(3)因地制宜推进新建治理工程。对于未开展治理的自然村,从项目审批、选址、建设质量与进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4)全面完成老旧设施及管网修复提升。结合全省全面摸排反馈问题清单、审计反馈问题及各地复核发现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提升建议与整改要求。
(5)科学推进资源化利用。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对于拟采用资源化利用(或生态消纳)的自然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6)强化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在总结各县(市、区)现有推进模式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性提出实施建议,对于技术难度不高的项目鼓励采用以工代赈的模式。
(7)长效化运维管理。从建立机制、压实责任、明确模式、数字监管等方面提出了长效化运维管理的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为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攻坚方案》共提出七项保障措施,具体为:
(1)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参照市的做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主职责,形成组织合理。
(3)加强资金保障,估算全市拟投入建设、提升改造的资金规模,明确资金筹措模式。
(4)严格监督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老百姓及媒体的监督作用。
(5)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立体宣传体系,促进形成全民参与的格局。
(6)加强技术支撑,通过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开展技术培训。
(7)强化示范引领,遴选建立示范县区,总结典型案例,引领带动确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附件清单
附件清单共5个,分别为:附表1为汕尾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年度攻坚任务表格,结合省委、省政府设定的目标,将任务分配至各县(市、区),并结合各地规划的内容,压实任务目标;附表2为汕尾市各县(市、区)涉及重点区域村庄的类型与名称,突出重点区域优先治理,尤其是对于东溪河和黄江河的断面攻坚,要重点推进;附表3为汕尾市各县(市、区)一村一策治理台账,结合各地全面排查,明确了汕尾市2967个自然村的治理现状、人口特征、所在重点区域类型及治理时序,未治理村庄明确了治理的模式、排放标准等;附表4为汕尾市各县(市、区)老旧、废弃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清单,结合全省全面排查反馈的问题清单,各地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举一反三,对辖区的已建治理工程全面排查,明确提升改造任务量;附表5为汕尾市各县(市、区)建设、运维资金估算统计表,明确了各县(市、区)分年度新增、提升改造及新增加的运维资金规模。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