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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全面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职能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我局于2023年12月份在职能领域组织开展了2023年年终质量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房屋建筑工程
我局组成5个房屋建筑工程检查小组,采用“双随机”的检查方式,共抽查房屋建筑工程77个,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向施工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61份(其中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向监理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对18家次施工企业及61名施工管理人员实施扣分,对7家次监理企业及14名监理人员实施扣分。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6家次施工企业诚信扣分合计55分。同时,在检查现场抽检钢筋原材98组、回弹47组构件,混凝土钻芯14组,电线电缆1组。
(二)水务工程
组织出动检查人员53人次,共抽查在建水务工程15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101处,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施工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并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隐患闭环管理。
(三)水利设施及河道管理
组织出动检查人员57人次,对各镇(街道)的水利工程设施、险工险段、有限空间、临时占用项目、穿堤管道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开展水利管理综合检查,共检查项目42项次,并计划结合检查情况发出2023年水利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要求对本年度检查发现的47个问题持续落实整改或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计划。
(四)物业小区和房屋安全领域
1.物业小区领域:重点对物管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等开展检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检查物业管理小区9个,发出检查整改表9份,发现隐患33处。
2.房屋安全领域:重点检查各村居是否严格按照房屋隐患排查和整治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现场核对房屋的排查质量以及危房的整治成效,并对各镇(街道)和村居工作存在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间共开展检查9次,出动检查人员18人次,抽检经营性自建房94栋。
(五)燃气行业及油气管道
检查组重点对城镇燃气管道、燃气储配站、燃气供应站、加气站、加氢站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84人次,检查各类城镇燃气行业场所20处,发出整改意见书20份,发现隐患50处,并督促被检查单位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限时整改,要求事故隐患均形成闭环管理,建立燃气行业及油气管道安全检查监督档案。
(六)供水设施
持续对辖区内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取水泵房、次氯酸钠存储库、消防器械、水质化验室等重点设施,并对日常水质检测、安全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以及厂区安保管控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期间共组织检查人员10人次,检查辖区内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3家。
(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持续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维修间、污泥脱水间、中控室等重点设施,并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厂站运营、有限空间作业、消防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期间出动12人次共对6间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运维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2项,并已督促管理单位落实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八)建筑市场行为
1.房屋建筑工程方面:重点对政府工程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是否约定按周期拨付工程款以及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是否按比例拨付人工费用到工人工资专账、工地工人实名制登记和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26人次,累计检查13个工程项目。
2.水务工程方面:组织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检查在建水务工程12宗次,共发现建设管理问题14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40项。
二、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
(一)房屋建筑工程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一是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请假手续不完善。二是项目管理人员架构、安全员生产责任制度未张贴公示。三是项目未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资料。四是项目原材料进场报审表、检测报告、不合格的处理资料未及时收集。五是施工现场堆放袋装水泥。
2.工程实体质量方面:一是项目混凝土标准养护室内显示的温度和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放置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二是抗震箍弯钩不满足135度,单向板端部面筋和附加筋未满扎。三是楼板个别位置存在渗水、蜂窝麻面等现象未及时处理。四是铝合金窗安装局部固定片间距大于500mm。
3.施工安全方面:一是项目基坑边堆放大量建筑材料;深基坑开挖到设计深度未及时组织分段验收。二是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顺德区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推荐性图集》的要求;高处作业操作平台未设置上下梯。三是模板安装区域未设置生命线和安全平网;立杆底座基础不平;工程梁底上托支撑横杆部分采用单杆管受力,自由端高度过高;水平剪刀撑及竖向剪刀撑不足;水平剪刀撑和竖向剪刀撑设置不足。四是脚手架搭设跟不上施工进度;外脚手架与建筑物间距过大,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平桥堆放大量建筑材料;悬挑卸料平台楼层吊环位置违规使用U型环连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部分水平桁架设置不连续,部分主立杆间之字撑缺失,部分防护网片转角处防护不严密,部分翻板防护不到位;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失效,防冲顶装置失效。五是电线挂设在外脚手架上;施工机具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六是塔吊专用电箱内接其他用电设备;专用漏电保护器一漏两用。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塔吊附墙缩套节缺销轴;物料提升机首层门机电联锁装置失效;施工升降机地面防护栏检修门未安装机电联锁装置,下行极限开关触板安装位置不当。七是施工现场未设置有效的消防水源;生活宿舍区电动车无统一摆放到指定区域。
4.文明施工:项目未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打卡制度;部分喷淋未开启;裸露土方未及时覆盖;施工道路有积尘,雾炮机未开启。
5.监理单位方面:监理企业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和跟进隐患整改;个别监理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未能有效闭合。
(二)水务工程
1.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方面:部分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未到岗履职,请假手续不完善。
2.施工安全方面:一是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未完善;个别项目现场未设置危险源告示牌或公示不全面、未分级管理。二是起重吊装未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是施工现场未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未提供气体检测仪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标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监护人未签字确认。四是深基坑、围堰未提供监测记录;基坑临边防护未连续设置、缺踢脚板;放坡开挖坡度不足的处理措施无经计算复核;沟槽未埋管和埋管未回填已拔除支护钢板桩。五是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六是部分灭火器未设置巡检卡。七是未定期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未见回复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的整改要求。
3.实体质量方面:一是个别项目供水管道铺设未按图施工沟槽基础;回填土表面砖渣石块未清理;河涌开挖坡面出现局部塌方;二是未提供压实度检测报告;现场水泥进场报验数量与实际用量不符;施工日志记录不全,无材料消耗记录、质量、安全施工情况等,无记录人签名。
4.文明施工方面:一是个别工地局部无围蔽及警示、材料堆放及加工场地无标识及警示。二是个别项目现场挖掘机不符合国三排放标准;现场挖掘机排放黑烟,大量裸露土方未覆盖。
5.信息化平台使用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未在“顺安码”小程序上传责任宣示书,未制作实物KT板安装在门口显眼位置。二是个别项目现场挖机打卡信息未录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平台。
(三)水利设施及河道管理
1.共性问题:各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管理范围内存在野钓现象、灭火器及呼吸面罩等消防设备过期、灭火器无检查记录表等问题;部分镇(街道)水利闸站因无人值守管理,存在各类应急预案、汛期运用计划等配备不完善、更新不及时问题。
2.险工险段:乐从镇三杯茶险段石斗水(船)闸堤岸轻微塌方,应持续加强堤身监测(堤防水下地形测量)及堤岸建筑物监测。
(四)物业小区和房屋安全领域
1.物业小区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消防器材破旧、消防系统瘫痪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点存在油电混停现象。
2.个别危险房屋缺少警示标识、围蔽措施不到位。
(五)燃气行业及油气管道
1.燃气企业供应站安全管理不足,存在泄漏报警远传防护失灵、气瓶存放量过多及静电释放装置失灵现象。
2.燃气企业对餐饮等用气场所入户安检不到位,存在燃气管道堆放杂物、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探头不足、安装不规范等现象。
(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个别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间灭火器未按相关规定存放。
2.个别污水处理厂宿舍二楼楼梯无逃生指示牌。
(七)建筑市场行为
1.房屋建筑工程方面:工程监理合同未有约定管理工人工资分账制、实名制管理等内容;工程存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率不足的问题。
2.水务工程方面:一是项目建设人员管理有待改善。抽查的个别水务工程项目组织机构成员未按投标时承诺到岗履职或个别项目组人员请假手续不规范(无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项目管理人员更换未经批准和监管部门备案,监理安全例会记录不完全,图纸技术交底未完善。二是未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个别项目未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打卡系统,工人做工未打卡,项目经理和总监打卡率低,新进场工人未录入实名制系统;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月发放工资;现场未张贴维权告示牌;用工台账混乱未整理规范。
三、予以通报表扬的项目和企业
(一)由广东创航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广东耀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佛山美未央家具有限公司高端家具智能化生产基地车间项目。
(二)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项目。
(三)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地块项目三期项目。
(四)由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一期1、2、4、5、8、9、12、13、15、16、18、19、21、22、24、25栋及地下室工程。
(五)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友谊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的深国际佛山顺德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
(六)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佛山市顺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小学以南、容英路以东地块项目容宸府(A区1-11座、A区地下室)项目。
(七)由佛山市信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东耀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广东蓝方鸿业包装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八)由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浙江建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北滘镇美的大道以北、益丰路以西地块项目一期项目。
(九)由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广州海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佛山松川智慧园项目厂房4项目。
(十)由浙江融禾建设有限公司施工,佛山市顺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碧桂君环公馆项目。
(十一)由佛山市顺德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东南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顺德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樵桑联围勒流街道大白闸站重建及配套工程。
(十二)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乐从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工程。
(十三)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的龙江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项目工程。
四、予以诚信扣分的项目和企业
(一)由卓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的龙江镇沙富村委会东华南路西侧地块项目。
(二)由鸿富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乐从镇横三路以北、纵五路以西地块B区一期工程。
(三)由广东烨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广东耀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广东中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星智谷厂房建设项目工程。
(四)由万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万洋科创园F区(54~55栋)工程。
(五)由广州粤水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顺德区均安镇华安涌闸站提升改造工程。
(六)由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龙江乐龙路(北华路口-龙洲路口)给水管道工程。
(七)由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顺德区南顺联安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2021-2023)——水环境整治工程。
(八)由佛山市恒华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的良勒路—红岗路片区污水管网收集工程。
五、下阶段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对上述存在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和治理,认真细致做实做好隐患“闭环”管理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局职能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1.2023年年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存在较多问题工地一览表
2.2023年顺德区水务工程年终大检查不良信用行为问题记录表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4年1月11日
黄陂区环保局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编制试点和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编制试点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5年)》编制试点工作方案
2018年1月11日,国土部下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8〕37号,以下简称《通知》),将武汉市列入市级规划试点,黄陂区列入县级规划试点。为加快推进黄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探索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思路与路径,在工作组织、规划方法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做出积极有益的尝试,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为全国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和修订有关规章、规程积累经验。
对接我区最新发展部署,把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确保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空间支撑与引导。
二、规划主要任务
(一)做好规划实施评估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治理导向,深入开展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全面总结我区土地利用规划面临的新形势,深入思考土地利用规划在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系统查找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为完善与创新规划理论、技术和方法指明方向、提供支撑。
(二)开展基础评价
以地质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覆盖黄陂区全域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积极探索评价成果在确定规划底数、底盘、底线中的应用,为优化调整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提供技术支撑。
(三)明确规划定位与内容
结合政府事权和土地管理要求,按照“层次分明、各有侧重、功能清晰、编管衔接”的总体目标,明确区级规划在市、县(区)、乡规划体系中的定位,优化区级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编制深度、管控要求,探索建立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约束引导机制和下级规划对上级规划的落实反馈机制。
(四)创新规划用地分类和指标体系
创新规划用地分类体系,整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相关行业用地分类,衔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探索适应新时期土地规划转型需要的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研究优化规划指标体系,根据各级规划的定位和任务,围绕建设用地规模、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用地效益等方面内容,探索建立自上而下差异化的指标体系。
(五)优化空间管控体系
划定层次分明的区级规划土地利用空间分区,深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理顺空间分区、三条控制线的关系。探索空间管控体系和传导机制,明确我区空间管控重点内容,研究提出空间分区、管制分区、控制线等核心要素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六)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探索从分区和用途两个层面,建立覆盖我区全域全类型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分区层面探索制定分区准入条件,明确允许、限制、禁止的项目类型以及相应的用地规模、强度、布局和环境保护等管控要求;对位于不同分区内的同一土地用途,探索实行差别化的用途准入和转换等管制规则。探索建立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的规划管理新模式,强化土地规划的刚性管控和弹性适应。
(七)构建国土空间信息平台
在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基础上,整合其他部门、行业和互联网有关数据资源,研究建立国土空间体征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探索构建国土资源分析评价、辅助决策、监测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土空间信息平台,为我区规划实施管理提供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规划期限
以2016年为规划基期年,2035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至2050年。
(二)统一规划基数
要以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地理国情普查、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等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为补充,为我区规划修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做好规划修编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衔接工作。
(三)强化土地利用战略引领
充分体现土地利用管控的国家意志,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战略,梳理聚焦新时代国土资源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认真分析新形势、新变革,找准新定位,加强研究,深入谋划,提出我区未来土地利用战略构想和实施策略,为规划编制明确目标、指明方向。
(四)推进国土资源绿色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原则上不增加、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有下降,促进国土资源逐步由增量向存量转变、由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体现“多规合一”的要求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传统优势,强化“底盘”作用,合理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做好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并全面落实全国及省级国土规划确定的核心管控内容与要求。
(六)加强市区联动
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黄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统筹推进,在指标调控和空间传导上做好上下联动。市级规划应重点突出框架性、结构性,强化空间指引和政策引导,为区级规划的编制提供指导。区级规划应突出传导性,增强空间性,在定性、定量、定位等方面落实市级规划的指标和空间传导要求。
(七)统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含规划文本、说明和相关图集;工作总结包含工作组织、规划体系、规划标准、规划内容、规划方法、管控措施等方面的好操作、可复制、易推广的建议。
四、工作组织和安排
(一)工作组织
1、加强组织领导。黄陂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规划局共同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规划局编制处、耕保处、市政处、黄陂区国土规划局牵头组织,规划编制机构技术统筹,形成编制组织、审查一体化的工作模式,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共同规划。由黄陂区国土规划局具体负责,规划编制机构统筹并具体负责,相关设计机构配合,街(镇乡)相关技术人员参与,共同形成联合工作专班。同时,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专家团队,在编制过程中对规划进行技术指导,保障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和部署。2018年1月底,召开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规划编制;
第二阶段:中期检查和分区对接。2018年3月初至2018年5月底,完成规划编制前期专题研究;
第三阶段:完成成果和征求意见。2018年10月底完成规划成果报审搞,并征求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
第四阶段:审查上报和总体工作。2018年12月底,组织成果审查工作,按程序上报审查及总结工作。
五、经费保障
对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题研究的编制,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提供资金保障,全力支持黄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黄陂区分区规划(2016-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简称“总规”)编制工作部署,前期黄陂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国土规划局完成了黄陂区发展战略研究和分区指引的初步成果。现根据市国土规划局安排,拟在前期分区战略研究和分区指引的基础上,开展并尽快完成分区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总规-分规”的衔接互动,突出各层级规划的有效传导,保障规划的时效性,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落实总体规划要求,对接我区最新发展部署,把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科学合理、标准规范、精准传导的思路,完成黄陂区分区规划,建立“总—分—控”一体化传导体系,一方面进一步支撑总规成果优化完善,另一方面指导控规以及镇村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分区规划承上启下的传导作用,促进我区规划体系的优化和完善。
二、工作基础
本次工作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目标愿景和我区发展实际情况,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强深化细化和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基础主要包括上位规划、分区规划前期研究,以及相关专项和行业规划等,其中:
1、上位规划:主要包括《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在编)、《武汉市综合交通规划》、《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黄陂区十三五规划等。
2、分区规划前期研究:主要包括黄陂区分区战略研究成果、分区指引初步成果等。
3、专项和行业规划:主要包括黄陂区中小学、医疗、体育、养老、文化、菜市场、道路系统、轨道体系、慢行系统、市政设施等专项规划,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
三、规划主要任务
本次工作在前期分区战略研究和分区指引初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最新编制要求,强化“承上启下、上下结合、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我区发展特色,形成我区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纲领文件和基本依据。
(一)明确我区总体发展战略
结合武汉市最新发展要求,根据《武汉市新城区分区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深化完善我区2035年发展目标和战略框架;承接并落实全市总体规划的指标管控要求,确定我区核心指标;明确我区空间管制与城乡统筹的主要路径,优化非集中建设区、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住房、镇村等重大专项的发展思路、主要指标、规划策略。
(二)破解我区重点难点问题
突出问题导向,分析论证我区在现状及未来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困惑和瓶颈,针对我区发展的重点、难点、特色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分析评价特色资源、特色产业、特色空间等,找准我区发展的重点方向,提出解决思路和空间发展要求,制定特色彰显的发展思路和空间管控体系。
(三)深化我区空间管制要求
按照全市总体规划管控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区空间管制总图,精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线,以及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红线等“三界五线”的边界,核实各要素指标落实情况;完善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开敞空间、公共安全设施等体系布局和标准。
(四)完成全域城乡布局规划总图
落实全市总体规划对我区空间规划的要求,注重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以生态基底为约束,以重要的交通走廊为骨架,以重点城镇和重要地区为节点,优化明确我区未来总体空间布局结构,科学谋划集中建设区用地空间布局和土地使用结构;突出非集中建设区的功能传导要求,科学细分非集中建设功能分区,并形成系统性的指标管控体系和建设模式指引,进一步统筹乡村发展,加强保留、保护、撤并村庄的规划分类引导。
(五)强化非集建区规划内容
非集建区是我区规划的难点,也是下一步城乡发展的重点区域和特色区域,本次分区规划要强化非集建区的规划,构建科学的单元规划体系和专项规划体系。
(六)梳理指导下层次规划编制的传导体系
探索分区规划向下精准传导的技术路径,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刚性管控和弹性引导相结合、顶层设计和实施操作相结合,梳理需要在控规中进行精准传导落实的“三界”、“五线”、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明确布局落实要求、指标落实标准等,实现总分控内容的准确传导;明确需要在下位街道(乡)的单元规划以及村庄规划中进行落实的规划内容。
四、工作组织和安排
(一)工作组织
1、加强组织领导。黄陂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规划局共同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国土规划局编制处、耕保处、市政处、黄陂区国土规划局牵头组织,规划编制机构技术统筹,形成编制组织、审查一体化的工作模式,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共同规划。由黄陂区国土规划局具体负责,规划编制机构统筹并具体负责,相关设计机构配合,街(镇乡)相关技术人员参与,共同形成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开展对区委区政府有关衔接工作,重点突出对发展战略、空间格局等规划互动,以及“三界”、“五线”、公服等强制性内容的校准落实和调整备案。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和部署。2018年1月底,召开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分区规划;
第二阶段:中期检查和分区对接。2018年2月中旬至2018年3月中旬,形成分区规划中期成果并进行中期检查,同时组织与区委区政府的对接工作;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和审查上报。2018年4月底,完成分区规划成果,进一步汇报征求各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分批组织成果审查工作,按程序上报审查。
五、经费保障
对分区规划、专项规划、专题研究等的编制,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提供资金保障,全力支持黄陂区分区规划的编制工作。
附件
《武汉市黄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5年)》编制试点和《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黄陂区分区
规划(2016-2035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曾 晟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周少敏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吴立群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丁朝辉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汉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春晖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万 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高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建华 区发改委主任
喻家茂 区财政局局长
李建国 区农委党组书记
李乐林 区旅游委主任
蔡绍英 区卫计委主任
裴红兵 区国土规划局局长
邵 峰 区商务局局长
王祥辉 区水务局局长
杨 飞 区住建局局长
李荣奎 区城管委主任
郑 威 区科经局局长
柳育青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曙明 区文化局局长
殷希凡 区民政局局长
刘中义 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陈晓峰 区环保局局长
程克明 区教育局局长
袁国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裴卫华 蔡店街道办事主任
张 峰 姚家集街道办事主任
万来疆 长轩岭街道办事主任
张剑兰 木兰乡人民政府乡长
邱喜生 李家集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建军 罗汉寺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永安 祁家湾街道办事处主任
彭荣革 横店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燕华 天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明卉 滠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志义 三里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忠辉 大潭办事处主任
程 壮 蔡家榨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志国 六指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志超 王家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艳明 前川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光文 武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家汉 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书记、主任
赵绪旭 木兰山风景管理处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少敏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