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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1年第 2 期
摘要:城乡家庭制度变迁历来是家庭社会学在宏观层面关注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若是从民间社会的“非正式”层面看,我们可以将风俗习惯和伦理规范等方面看作是考察非正式家庭制度变迁的对象。以往考察家庭制度变迁只关注其变化的一面,却忽略了其还有未经改变的一面。研究提出,一种完整的变迁应该包括“改变”与“未经改变”两部分。而未经改变的这部分,就是通常我们所言的“恒常”, 其背后则是这个社会底蕴之所在。
关键词:日常生活;非正式家庭制度;恒常
一、问题的缘起
20世纪20年代到90年代,中国家庭社会学界曾有一场关于家庭制度变迁的讨论,这场讨论首先是因为西方现代化理论被介绍到中国国内引起的。争论的焦点是所谓中国传统的体现父系父权家庭制度的“大家庭”的家庭模式,是否会因为一些学者认为的家庭小型化、家庭核心化以及亲属关系削弱等原因而发生改变。[1]
但是,按照马克•赫特尔的说法,“现代化”一词通常的含义是指在具有先进工业技术的社会中所发生的变化过程[2]36,而所谓现代化理论其实是“进化论和结构功能主义的混合物”。[2]36他认为,结构功能主义的缺陷在于它对于社会变迁的把握,“否定一个社会系统内部的各合成要素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可能和它的代偿能力”,因而“无助于社会变迁现象的解释与描述”,“冲突和迅速的社会变迁被视为病态现象,并且变迁的根源只能在外部世界中找到”。[2]35而进化论强调的则是“一种直线进化的图式”,它认为“社会正在从传统制度向现代制度转变”[2]38,而现代制度一定优于传统制度。
现代化理论在家庭社会学中的运用可以威廉・古德为代表,他认为,在迈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不同类型的扩大家庭趋向于向夫妇式家庭制度的某些类型转变。①[3]38也就是说,夫妇式家庭制度体现了现代家庭制度的主要特征。
当然,威廉•古德这样的说法未免片面和武断,所以也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学术界同行的质疑和批评。马克•赫特尔认为,现代化理论存在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它认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都是静止的体系,它把理论焦点均集中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转变的过渡阶段”。[2]46
威廉•古德在1982年再版并做出重新修订的《家庭》一书中引用了G.罗森堡和D.安斯波在1973年的研究《工人阶级的亲戚关系》,用以说明在现代家庭制度中,亲戚间交往的频繁与否主要由两种变量决定。第一个变量是,是否近亲,其顺序排列为:(1)夫妇双方的兄弟姐妹和后裔;(2)配偶的直系家庭,包括父母和兄弟姐妹;(3)更远的亲戚。也就是说,与直系家庭关系越远的亲戚,社会交往就越少。第二个变量是其他一系列因素,如地理位置、交通和通信费用等等。但亲戚们无论住的远近,上述交往的等级保持不变。[4]174-175
笔者在做这样的文献回顾时,脑中同步浮现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家庭社会学理论引进中国后对中国家庭社会学界的影响。其实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中国家庭社会学受家庭现代化理论的影响还是很深的。仅以笔者的经历为例,1994年,笔者在《社会学研究》杂志上发表的《中国城市家庭变迁中的若干理论问题》就有很强的家庭现代化理论的色彩,分析的框架就是结构功能主义以及进化论的“单线演进”。笔者认为,现今中国城市家庭变迁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家庭制度。这种家庭制度更强调,要把家庭看成是个人私生活的场所;更注重追求个人的幸福和个人情感的满足”。[5]虽然话说得不算绝对,但是倾向性是非常清楚的。
由于经验研究的一大原则是尊重事实,所以不断反思之前研究的得失也是必然的(比如上边古德所言交往等级的问题,后来笔者也看到了,而且觉得这不就是费孝通教授所言的“差序格局”的美国版本吗?)。经验研究中的大量事实促使笔者反思如下两个问题:一是传统和现代是否就一定是两极对立?二是与这个问题相联系的,家庭制度变迁的彻底性,即使发生了家庭制度的变迁,是否意味着新的家庭制度不包含任何传统家庭制度的内容?即在家庭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是否有原属传统制度的内容没有被改变?
在后来对现代化理论的批判中,我们都认识到将传统和现代对立且以进化论的观点否认传统的错误——不同的文明只是种类不同,并非一定要分出孰优孰劣。显然,将传统和现代作为两个极端,建立一个二元的分析框架是一种简单化的处理。现代社会既然是从传统社会演变过来的,那么这样的现代社会就有可能包含传统的内涵。
所以这场争论给笔者的启示是,以往在对家庭制度变迁的研究中,我们只研究“变”的一面,而没有考虑可能还有“不变”的一面,这极有可能是一个理论上的误区。
二、“恒常”与“非正式”的家庭制度
“恒常”是笔者在讨论“社会底蕴”时使用的一个概念。①在笔者与孙飞宇合作的《“社会底蕴”:田野经验与思考》一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所谓 “社会底蕴”,主要是指在历史的变迁过程中,在国家力量进入民间社会的过程中,那些在难以变化的层面上体现为“恒常”但却往往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被习惯性忽视的东西。[6]所以,“恒常”是国家力量进入民间社会时因国家力量不可及,而民间社会某些层面出现的相对稳定不变的状态。这样的状态会因为它与民间文化相联系而表现出很强的 “非正式性”,并散落在民间社会日常生活的各处,既可以体现在婚丧嫁娶这样的家庭生活大事中,又可以反映在饮食起居、走亲访友等习惯性或带有明显主观意向的活动中。
由上文对“恒常”的解释,我们可以得到的启发是:(1)以往我们讨论家庭制度的变迁,往往在潜意识里默定其为社会层面的“正式”的家庭制度,而看不到在民众实施的过程中,可能还有非正式的一面。(2)以往我们在家庭制度变迁的研究中只考虑了“变”的一面,而没有考虑“”不变”的一面,只有将“变”与“不变”这两面完整展现出来,才算是真正揭示了变迁本身。(3)当我们在讨论“恒常”的时候, 我们不仅看到变迁开始前的情况,而且看到了变迁的趋势和结果,所以了解这样的“恒常”,是认识和把握变迁机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层面。(4)“恒常” 散落在民间社会日常生活各处,并且可以体现社会文化的稳定(具体表现就是作为非正式制度的风俗习惯和伦理规范),因此要寻找和发现“恒常”,就要以民众的日常生活为切入点,而不是仅在具有社会主流文化特征的正式家庭制度中发掘。(5)由于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在考察家庭制度中“恒常”的时候,同时也在发掘社会中的“恒常”,即“社会底蕴”。
家庭制度与婚姻制度一样,有“正式”和“非正式”的两面。“正式”的一面,多半体现在政府的律令和权威的著述当中。瞿同祖先生在其《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曾援引大量文献中的案例来陈述古代官府实际执行的家庭制度和婚姻制度。[7]而“非正式”的一面,则多见于民间的风俗。比如蘅塘退士编的《唐诗三百首》就收录了朱庆余的《近试上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8]虽是隐喻,但是“婚礼拜舅姑”这一表现新媳妇对公婆尊重的“定身份”风俗,则一直传至今日(现在改为婚礼时新媳妇向公婆敬茶,开口叫“爸妈”,然后公婆要给新媳妇红包),体现的仍是父系家庭制度下娶媳妇的特点。这样的特点,如果反映在现在的婚姻风俗中,则还有婚房须由男方家庭提供这一不成文的规范。所以,这种规范既是变迁的表现,又体现了“恒常”下的一种变通。
由上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以往诸多风俗中 “恒常”存在的可能。并且,这样的“恒常”若是存在,那么一定会散见于我们平常的生活之中。
三、“日常生活”:考察“非正式”家庭制度中“恒常”的重要维度
孙立平在《实践社会学与市场转型过程分析》 一文中曾谈到关注普通人日常生活的重要性:“我们对日常生活的强调,……是看作普通人与国家相遇和互动的舞台。因此,我们……强调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视角的均衡和整合。”[9]由此可以发现,孙立平是在国家与民众关系的框架下来看待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意义的,并且在这种日常生活中是有事情发生的,而“只有当有事情的时候,才能看出谁和谁远,谁和谁近”。[9]
虽然我们关注事情或事件的发生和意义,但关注日常生活的出发点显然与孙文的观点还是存在着差别。从韦伯的社会行动是被行动者赋予意义的这一方法论的前提出发,我们可以由此推导出现象学社会学家舒茨笔下的生活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意义的世界,而生活世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日常生活,它是“至尊现实”。[10]20并且,处在互动过程中的人或社会行动者在生活世界中居于核心的地位。他们不仅赋予自己行动以意义,还赋予自己周边的生活环境以意义,而社会就是由这样的意义显现出来的。
笔者在《感知与洞察:实践中的现象学社会学》 一文中对“日常生活”有这样的解释:日常生活首先就是个体为保证自己生存而进行的种种活动(即通常所说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而个人在这样的活动中会有时间的耗费和空间的转换。因为这样的活动,会使社会制度对个体的规范、限制与约束以及观念层面的社会文化的影响得以展现。而当社会出现纵向的分化形成不同的阶级和阶层之后,在社会分层中占据不同地位的这样的阶级或阶层会赋予自己面对的常态以不同的意涵。日常生活也由此被打上了社会的烙印。
从经验层面看,我们可以将人们的日常生活分成日常生活时间和“事件”时间两个部分。“事件” 时间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在时间总量上则可长可短。日常生活时间通常是指个体为了生存和满足自己生理需要所耗费的时间,它的特点是具有重复性与稳定性。并且,在日常生活时间和“事件”时间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这样的日常生活可以被我们视之为“常态”。[11]
从空间上看,我们可以把“私人空间”①视为这样一种日常生活的主要空间承载。从古至今,城乡老百姓为求生存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是以家户为单位进行的。因此,要观察和捕捉家庭日常生活中的“恒常”,进而认识与把握家庭制度,尤其是“非正式”的家庭制度的变迁,就必须要进入家庭,抵及作为家庭成员的个人。故而,对社会行动者以个人生活史为基础的访谈与观察,就具有了更多的社会意涵。
2003年我们曾在北京西城区访问过一个72岁的王姓老先生,他当过工厂厂长。在生活史访问过程中他自述为想生个女儿,结果生了六个儿子。但是到了孙子辈,大儿子、二儿子都生的是女儿,老三生的是儿子。他在处理这样一个大家庭内跟儿子、儿媳妇的关系时,就说了一句话:为了家庭和睦,这关系要摆正。举的例子是老三生了儿子之后,向他报喜,跟他说,“这是你的大孙子”,他自言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马上就警惕起来,跟他三儿子讲,这个孙子更要严格要求,而孙女则随便。同样的东西,先给孙女,后给孙子。他说,要解决家里男女不平等的问题,不能让“生了孙子的儿媳妇趾高气扬”,要不然家庭矛盾就出来了。王老先生跟六个儿子都不住在一起。为了解决想念儿子的问题,给儿子一个探望父母的理由,他立了一条制度是“送养老金”。每月月初,儿子回到老人家中,给老人送养老金。王老先生说,其实他跟他老伴的养老金维持生活已经足够了,但是为了让儿子名正言顺地过来,他要求每个儿子都要给他们养老金,他说以前是10元,现在儿子们主动加到50元。
王老先生这些经由生活史访谈发掘出来的生活经验,让我们感受到中国城乡民众的生活智慧。当然,从整个访谈看,王老先生采取这样的策略来处理自己跟儿子、儿媳妇的关系,其实也与他当厂长处理单位里面的人际关系的经验有关。这样,家庭内的日常生活就跟个人在社会上的为人处世勾连在一起,家庭中家长里短的社会意涵也得以充分的表露。
另外,由于日常生活作为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社会行动者赋予了意义,所以在日常的柴米油盐、饮食起居、迎来送往这样一些家常活动中,社会的伦理规范也会悄然显现。2001年,我们在河北P县农村访问一个老太太,她是家族里的长辈。那天我们去,她跟我们讲,前几次你们来,没法请你们吃饭,今天可以了。原来是她侄媳妇来了,可以让她侄媳妇做饭。我们谈话时,她侄媳妇也在边上,她说几句,就会问侄媳妇是否说得对,她侄媳妇就微笑着点头称是。但是还有一次,她儿子跟我们谈村里的领导班子变动问题,当时她儿子被免了职,觉得有点冤,她就为儿子抱不平,没想到她儿子很粗暴地打断了她,说“你不懂”。老太太没有因此就觉得丢了自己这个长者的面子,而是选择了保持沉默。第一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她侄媳妇对“长幼有序” 的遵循以及深谙人情世故的那种乖巧。第二个例子,则充分表现出老太太和她儿子都明白当地的性别分工:政治是男人的事。这样,当地农村社区的伦理规范就显现出来了。
四、捕捉“恒常”的关键:对被访人生活细节的洞察与提炼
为何要洞察与提炼被访人的生活细节(包括被访人言谈举止的细节),这是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 “见微而知著”,从观察到的个人或现象的细微之处入手,通过内在意义脉络的追溯,达致小中见大的洞见烛照,从而发现人物行动的意图或某种社会现象背后可能的真相,进而捕捉到家庭日常生活中的 “恒常”。
2001年我们团队在湖南宁乡县农村做社会调査,了解到宁乡县农村素来重视家族。在20世纪80年代,家族又重新兴旺起来。在村里访问时,我们看到每家当中那间客堂与正门相对的那面墙的正上方,都会供着木制的祖先牌位。至于可供到哪一代祖先,则依家主在族中的辈分高低而定。显然,被访人这样做完全是无意识的。但是,这样一种安排却让我们由此联想到作为一种“恒常”的中国的家族主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族观念与家族活动并没有随着这样巨大的社会与政治变迁而简单消失,而是卷入了新的社会与政治形态之中。而在宁乡农村这样相对封闭的村落社区更是如此。家族意识还表现为农民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农民进城打工需要寻求帮助的时候,首选的仍是家族的关系网络。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中的一些地区出现了家族(宗族)组织公开恢复活动或重建的现象,这是因为中国社会中一直存在着以血缘关系(有时辅以姻缘关系)构成的家族关系网络。因此,在考察家庭制度,尤其是非正式的家庭制度变迁的时候,我们必须关注城乡家族的存在状态和所起作用。
2019年寒假,我们再次去四川宜宾做田野调査。在回校后的总结会上,参与调査的一个同学讲了一个访谈中发现的事实,就是村里担任村民小组组长的吴大姐自述她当村民小组组长后出去开会总觉得拘谨,因为村民小组长几乎没有女的。会议间隙大家在一起吃饭,她连菜都不敢夹。还是他们村主任发现了把菜碗放到她跟前她才夹上两筷子。提到自己家里的夫妻关系,吴大姐说,她对自己丈夫还是不太满意的,不过她丈夫有一个好处是,他在外边做道士挣的钱都交到家里了。
笔者马上意识到,这位同学叙述的细节其实也是一种提炼,只不过它是将具有社会学意涵的事实(社会现象)原汁原味地端出来,由大家来体会其背后的含义。这样的细节有两个特点:第一, 它具有社会学意义上的普遍性,由此可以想象这样一种现象绝不是孤立的,其他农村地区也会有;第二,它既是现实的,又是历史的,虽然其表现是吴大姐在吃饭时的拘束,但是我们可以想到,若是以前开会时吃饭,一定也是这样。虽然党和政府倡导妇女参政已经很长时间了,但经历了这样长的时间后吴大姐仍是如此拘谨,说明该种情况一直没有改变。在此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村干部的行为受到了性别视角的限制,女性村干部看自己、看男性村干部,与男性村干部看自己、看女性村干部是不一样的。由此可以推论,村干部活动的公共领域是从属于男性的公共领域。也就是说,至少在宜宾这样的地方,“男主外,女主内”,参政从政是男人的事情,洗衣做饭管孩子是女人的事情。这种角色分工不论从观念到行动,都是根深蒂固的,至今还是如此。可以说,这是家庭内夫妻在性别分工方面的“恒常”。而吴大姐讲的她丈夫将自己做道士挣的钱交回家里,也使吴大姐没有了埋怨丈夫甚至离婚的可能。原因是她丈夫尽到了自己对家庭的责任,这是在贫困农村地区夫妻关系得以维持的底线,也是当地的“社区情理”判断夫妻矛盾谁是谁非的尺度。
五、小结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做如下一个小结。
1. 城乡家庭制度变迁是家庭社会学者高度关注的一个研究方向,但是以往的研究往往关注的是 “变”的一面,而对“不变”这一面有所忽略。事实上,变迁的过程和结果都应该包括家庭制度被改变的一面以及未被改变的一面。
2. 以往研究城乡家庭制度的变迁,一般是采用定量研究的方法,分别从家庭结构、家庭功能与家庭关系三个方面选取可以量化的指标,然后加上时间的维度,以若干个不同时点作为对照,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选取样本进行实地调査,再对调査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这种方法自然有其科学性,但无法像深度访谈那样,通过与被访人面对面的接触和交流,了解被访人的神态、感情和言谈举止,了解他如何过日子,从而理解他的价值观,并透视一个社会人背后的社会。而对于统计得来的数据, 终需给出解释,这就需要深度访谈这样的定性研究的支持。关于家庭研究的深度访谈首先需要关注的,就是上文所说的散见于家庭日常生活中的、以非正式的风俗和伦理规范表现出来且持久不变的“恒常”。
3. 从方法论上来说,若以韦伯对社会行动意义的解释作为关于家庭研究深度访谈的路径和目标,进入被访人的生活世界(假如研究对象是在农村,我们可以把这样的生活世界看作是农村社区“私人空间”的一种表现),那么从时间维度看,我们可以把历史看作时间的消耗和延续,因而看到的所有现实的人或事物,由于在其成为现实的人和事物时都有时间的消耗,故都包含着历史或者过去。所以我们看到的风俗或伦理规范,虽然是散见,却仍可以小见大,去寻求包含着大量时间消耗的“恒常”。
4. 假如我们要进入城乡家户的私人空间,了解非正式的家庭制度的种种表现,那么仅仅进行共时性的分析是不够的。只有再加入一个历时性的视角,才能够看出作为非正式家庭制度具体表现的非正式规范(比如风俗)内在的连续性。非正式规范这样一种稳定的内在连续性,反映的恰恰是民间社会自身运作的内在逻辑。显然,这种逻辑与国家力量这样的外力并没有什么关系。但恰恰是这样一种逻辑,说明了民间社会中存在的非正式家庭制度中“恒常”的规范和价值的存在。
5. 本文只是对以往家庭制度演变研究的一个初步反思,提出的观点仍属于探索性的,有待于今后更多的经验研究来加以验证和完善。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创刊于1989年,是我国第一家以探索和研究妇女问题为主的综合性学术刊物,由全国妇联主管、中华女子学院主办,1991年开始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特色定位于女性/性别、儿童、家庭研究,创刊30年来,始终坚持性别平等,引领和传播先进性别文化,在相关学科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为推动女性/性别、儿童、家庭研究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其学术水平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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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生活剧美学趣味的理解 周宪:“后革命时代”的日常生活审美化
一、何谓日常生活审美化?
最近几年,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的讨论变得热门起来,这个短语似乎已成为学界的一个
时髦命题。毫无疑问,它是一个“舶来品”,是西方学界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文化研究和社
会理论所关注的核心概念之一。但是,这个短语在当下中国的流行是耐人寻味的,它既反映
出这个问题在当下中国的某种适切性,同时也体现出中国学界对这一问题的某种敏感性。
那么,从学理上说,这个短语究竟确指什么?先来看看权威的工具书所作的解释:
艺术与日常生活加以区分的观念正在消解。日常生活审美化有两层含义:第一,艺术家
们摆弄日常生活的物品,并把它们变成艺术对象。第二,人们也在将他们自己的日常生活转
变为某种审美规划,旨在从他们的服饰、外观、家居物品中营造出某种一致的风格。日常生
活审美化也许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亦即人们把他们自己以及他们周遭环境看作是艺术的对
象。[1]
依照这一界定,所谓日常生活审美化首先是指艺术活动的日常器具转化为艺术品,这的
确是现代艺术的重要发展趋向,它早在上世纪初法国艺术家杜尚的“现成物”艺术中开了先
河。我们知道,现代主义艺术有一个显著的倾向,那就是它的精英主义、纯粹主义和唯美主
义的文化取向,在纯粹性的追求中将艺术和生活剥离开来。而杜尚骇世惊俗的所谓艺术,显
然是以一种棒喝的方式警醒人们,艺术并不只是那些精心雕琢、创意奇特的东西,也许艺术
品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艺术品就是我们日常使用的器具。这种挑战到了后现代主义波普
艺术中已是常事,最有影响的也许要数美国艺术家沃霍尔,从汤罐头到啤酒瓶、从新闻照片
到包装盒,没有什么不可以成为艺术品。他的尖锐挑战引发了当代西方美学“艺术界”理论
的出现。①不过,在我看来,艺术与生活之间边界的模糊,对于日常生活审美化而言,远不如
上述界定的第二个方面更为重要,亦即人们将自己的日常生活转化为某种审美规划。
在美学史上,审美化一直是一个带有乌托邦性质的未来目标。尤其是近代以来,美学常
常不是在早已逝去的古希腊时代寻找意境,就是对尚未到来的某种美好未来憧憬期待,严肃
的美学似乎很难把审美化直接派付给琐碎平庸的日常生活。韦伯现代性研究的一个著名论
断,就是断言现代日常生活是一个“铁笼”,而审美则具有某种将人们从“铁笼”的压抑中
拯救出来的世俗“救赎”功能。[2]142
韦伯说:“生活的理智化和理性化的发展改变了这一情境。因为在这些状况下,艺术变
成了一个越来越自觉把握到的有独立价值的世界,这些价值本身就是存在的。不论怎么来解
释,艺术都承担了一种世俗救赎功能。它提供了一种从日常生活的千篇一律中解脱出来的救
赎,尤其是从理论的和实践的理性主义那不断增长的压力中解脱出来的救赎。”[3]342从韦
伯的论断出发,审美与日常生活似乎是大相径庭的,说今天已是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否意味着
韦伯的论断已经不再有效?换一种问法,是否可以说今天的日常生活已不再有“铁笼”的压
二、“后革命的”消费文化
问题的要害由此凸现出来。今天人们热衷于讨论的“日常生活审美化”,说的是美学上
的那种美好乌托邦的实现,还是说今天的社会生活本身的日常性已经转向了审美化?
最早讨论这个问题之一的英国社会学家费瑟斯通在其《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199
0)一书中,对这个概念作了比较全面的讨论。在他看来,日常生活审美化与两个关键词有关
,一是消费文化,二是后现代主义。他认为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有三个层面的含义:第一,现代
主义艺术运动“追求的就是消解艺术和生活之间的界限”。一方面是质疑艺术品的传统观
念,以日常生活中的“现成物”来取代艺术品;另一方面则强调艺术可以存在于任何地方。
第二,将日常生活转化为艺术。这是“既关注审美消费的生活,又关注如何把生活融入到(以
及把生活塑造为)艺术与知识反文化的审美愉悦之整体中的双重性,应该与一般意义上的大
众消费、对新品味与新感觉的追求、对标新立异的生活方式的建构(它构成了消费文化之核
心)联系起来”。第三,是指“充斥于当代日常生活之经纬的迅捷的符号与影像之流”。[4
]95—100这个界定与前引工具书的解说基本一致,只是多了第三条所谓“符号与影像之流”
,亦即当代视觉文化。
看来我们有理由相信,日常生活审美化是特定语境的产物,这个语境就是“消费文化”
或“后现代主义”。费瑟斯通强调,都市的高楼大厦、百货商场、购物中心,从建筑到广告
,从商品包装到个人穿戴,都被“赋予美的预约,提供美的佐餐。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作为
代用品的使用价值之间既统一又有差异的这种双重性质,使得商品具备了一种审美的影像,
不管它可能是什么,它肯定会为人们所梦想和追求”[4]112。从这个关于审美化的描述中,
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消费社会及其文化是构成日常生活审美化的重要语境。具体说来就是
商品及其服务所带来的日常生活审美化,这种审美化似乎已远离了美学意义上那种具有乌托
邦性质的审美化了。商品+形象=美,这个公式似乎道出了当代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真谛。法国
哲学家德波()曾以“奇观社会”的概念揭示了这一社会特性,他认为,“奇观(形
象)即商品”的时代已经深刻改变了马克思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它突出地表现在从商品的“
占有”法则向商品的“展示”法则的转变。当世界经由“奇观”而变得显著可见时,它一定
是由商品控制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与其说是在消费商品,不如说首先是在消费商品的形
象价值或象征价值。因为较之于使用价值,商品形象价值或象征价值变得更加重要。一些国
际知名的商品品牌,从可口可乐饮料到好莱坞电影,从麦当劳快餐到耐克运动鞋,从BMW(宝马
)汽车到夏奈儿化妆品,这些知名的世界品牌的形象价值远胜于其使用价值。于是,审美化展
现了一幅难以察觉的日常生活外观的审美拜物教,商品和服务的魅力日益转化为吸引眼球的
奇观之“注意力法则”。
波斯特丽尔近来也大谈当代审美的迫切性,她坚信传统美学关于美的界定过于狭窄了,
已经完全不适应当代社会的需求。她要突出的审美概念,最直接的意义就是对象的外观魅力
和主体的快感体验。波斯特丽尔直言,如今美学变得如此重要,因为它已不是美学家的差事
,而应该是不屈不挠的工程师、设计师、不动产发展商、工商管理者的分内之事。“审美的
创造性就像是技术发明一样,它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指标,和它们一样重要。”[5]1
6从产品设计到环境改善,从美容手术到外观打扮,哲学意义上的审美被彻底地世俗化了,成
为当代日常生活的一个指标。当代社会所呈现的是一种“审美的普遍性”,它植根于我们人
类最深邃的本性之中。所以,告别哲学的抽象思辨,进入现实生活的具体实践,审美化在当代
日常生活中得到了最彻底的实现。
消费社会和文化的兴起在中国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仔细考量这个概念的流行,一方面与
文化研究在中国的勃兴有关,另一方面又与消费社会的在中国的发展关系密切。今天,西方
学者所津津乐道的种种日常生活审美化现象在中国似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假如说一个
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话题(或主题)的话,那么,如今的“后革命时代”的话题之一就是日常生
活的审美化。
近代以来,中国遭遇了太多的屈辱和悲剧,驱逐鞑虏富国强民的变革成为最具吸引力的
社会发展方案。革命的激进主义和理想主义深刻地塑造了人们对“审美”的激进式的理解
,革命“美学”往往在演变成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工具的同时,也以某种“非美的”方式实施
了对人心灵和肉身的彻底改造。于是,日常生活充满了革命的意味,日益沦为残酷而又刻板
的范式。不存在什么人类普遍的美的标准,只有带有阶级论烙印的美的理解,无产阶级或劳
动阶层的美才是惟一具有合法性的美。革命把美学边缘化的同时,实际上把审美从日常生活
中给驱逐了。节俭+贫困的生活风格已经谈不上也不需要谈论审美了。
“后革命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一种新的生活范式的到来。改革开放极大地重塑了中国
社会的日常生活。“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但是一个经济或政治政策,更是一种生活方
式。“小康”目标的设定,与其说意味着一个人均年收入的量化指标,不如说是一个具有全
新性质的生活方式的规划。一方面社会进步作为一个客观变化着的事实呈现出来,如社会生
产力的提升,物质生活水准的提高等等;另一方面,它又体现为主体心理体验和观念方式激变
的历史过程,革命年代所压抑的欲望冲动被空前地激发出来,它像一个打开了的“潘多拉盒
子”再也关不上了。
“小康”生活方式凸现出日常生活物质水准的大幅提升。与清贫诀别,同节俭说再见,
当代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一方面在享受着发达的技术文明的种种消费新花样,从电视到网络
,从手机到各类时尚;另一方面联通了中国传统的世俗主义、享乐主义脉络,种种古老的享乐
方式和观念随着新的消费社会卷土重来。这些传统的力量好像比革命更具根基性,一旦条件
成熟,总是以这样那样的面目走上前台。于是,革命的激进主义被物质的消费主义所取代,革
命的理想主义被世俗的享乐主义所替换。这时,无论从社会发展的现实来看,还是从主体心
理要求来看,作为一个问题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必然提上议事日程。
三、“体验”与“品味”:谁的审美化?
“后革命时代”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始终与两个关键词联系在一起:第一个关键词是“
体验”;第二个关键词是“品味”(“趣味”、“格调”或其他“家族相似”的概念)。
不难发现,当代消费社会与传统社会的消费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它越发地倾向于
消费性的愉悦“体验”。说到“体验”这个概念,它与审美联系非常密切。毫无疑问,体验
是一种主体的感性活动,它不是抽象思辨的玄想和演绎,而是直接诉诸感官的过程,是经由感
官而获得某种愉悦。显然,体验是一个主观范畴,它关乎主体对外部实在世界的某种感觉。
但是,在消费社会中,消费品在转化为“奇观”的过程中,设计成为生活各个层面的基本要求
时,审美化的体验也就是对生活方式及其物品和环境的内在要求,而物质生活的精致性就相
应地转化为人对消费品和生活方式本身的主体感官愉悦。于是,我们有理由说,在某种程度
上说,日常生活审美化本质上乃是通过商品消费来产生感性体验的愉悦。审美体验本身的精
神性在这个过程中似乎正在转化为感官的快适和满足,它进一步体现为感官对物品和环境的
挑剔,从味觉对饮料、菜肴的要求,到眼光对形象、服饰、环境和高清电视画面的要求,到听
觉对立体声、环绕声等视听器材的要求,到触觉对种种日常器具材质和质感的苛刻要求等等
,不一而足。体验贯穿到日常生活的个个层面,它构成了审美化的幸福感和满足感的重要指
标。
“体验”是一种内心过程,“品味”究其本义而言就是一种感官反应。“品味”与“体
验”乃一枚硬币之两面。西文中taste通常在美学上被译作“趣味”,它原本是指味觉或对
食物的某种体验,后经康德等近代哲学家的改造,成为艺术或审美欣赏的某种能力、偏爱和
判断。今天,这个概念已经日益渗透进日常生活之中,成为对从衣着到艺术、从饮食到家居
的某种能力的象征。雅趣与畸趣(或良好趣味与平庸趣味)的二元对立,标志着审美层面上的
高下优劣。追求“体验”的生活其实就是把“雅趣”作为生活的标准,就是追求某种有品味
的生活方式。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在消费社会中,“品味”已经成为某种遮蔽商品拜物教的障眼法。
只要对消费品广告略加翻检便可瞥见,越来越多的消费品和“品味”(或“雅趣”)挂钩。“
有品味的生活”成为审美化的另一种表述。而“品味”在这里所激发的消费欲望,不仅仅是
对一个商品或服务的物质上的占有,更是对物品或服务象征价值的炫耀。“高尚”、“精英
”、“白领”、“小资”、“贵族”,诸如此类的字眼被频繁地用于商品和服务的定性描绘
中,“皇家风范”、“法兰西风情”一类的模糊语言所彰显的正是上层阶级或上流社会生活
格调,“艺术气质”、“如诗如画”等描述,也被用来形容家居和娱乐,显然是意在提升商品
或服务的档次。凡此种种表明,“品味”与“体验”乃是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核心!
然而,问题是“品味”如何形成的呢?“体验”又如何实现呢?
首先,被当代消费社会大众媒体所渲染和强调的这种“品味”是人所共有的吗?这种“
品味”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后天习得的?马克思给出了两个不同的说法,一方面,他认为人的类
本质决定了“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另一方面,他又强调,食不果腹的穷人对再美
的风景也会视而不见。从前一个方面来看,的确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从后一个方面来
看,爱美不爱美或什么条件下爱美还要取决于其他社会条件。由此推论,“品味”并不是人
们与生俱来的或人所共有的一个倾向或能力。
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对品味(或趣味)作了深刻的历史批判。他认为品味是社会的产
物,是文化和教育的产物。他写道:“消费是交往过程的一个阶段,亦即译解、解码活动,这
些活动实际上以必须掌握了密码或符码为前提。在某种意义上,人们可以说,看的能力就是
一种知识的功能,或是一种概念的功能,亦即一种词语的功能,它可以有效地命名可见之物,
也可以说是感知的范式。”[6]2
布尔迪厄这段话的意思值得琢磨。首先,他指出消费活动并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活动,
而是某种一种解码活动。换言之,消费什么和不消费什么,选择本身就是一个认知过程,就像
阅读一样,需要一定识字和相关知识。其次,他又指出消费中的某种“眼光”,也就是反映出
“品味”之选择的“眼光”,是消费活动的前提。眼力是一种判断力,而判断力是一种认知
,这就意味着,我们有品味的眼力是一个知识范畴或认知范畴。看来可以肯定,“品味”绝非
与生俱来,“眼力”需要经过某种熏陶或培育,它们说到底是一定教育和知识制度的产物。
依据这种看法,当下中国的日常生活审美化过程中,被广告、媒体和消费文化所极力渲
染的种种“高尚”品味,究竟是谁的品味呢?换一种问法:所谓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究竟是何人
的审美化呢?
四、作为日常生活审美化主体的中产阶级
显然,这里我们已经深刻地触及到审美化的一个内在悖论:从美学本身的追求来看,人类
大同是最终目标,所有人的审美化才是真正的审美化。但是,在一个存在着显著社会分层的
社会里,并不存在这样理想的审美化。低收入家庭和靠“低保”维持生计的人,是谈不上那
种“高尚”品味的,他们既没有相应的文化资本,也不具备那种有教养的眼力,更不具备相应
的支付能力。而当代中国大众媒体和市场营销中所提倡“审美化”,说到底是中产阶级品味
及其生活方式的表现。尽管中产阶级这个概念究竟如何界定尚有争议,但它无疑是一个重要
的社会阶层,或使用其他相关的概念来描述,诸如“精英阶层”、“专业人士”、“白领”
、“知识阶层”等等。
先看看西方的情况。根据对日常生活审美化很有研究的费瑟斯通的观察,当代日常生活
审美化的一个重要动因或行动者乃是各式各样新的文化角色,这一角色说法不一,诸如“新
型小资产阶级”、“新知识分子”、“服务阶层”、“新文化媒介人”。最有趣的是所谓
的“雅皮士”,他们是一些“自私的完美消费者”,是一些“自我陶醉的、精于算计的享乐
主义者”。[6]66
所有这些人可为以笼统地称为“新中产阶级”,他们发展出了一种独特的消费社会的新
感性,就是对新生活方式的种种体验的无穷追求,“新中产阶级、文化媒介人及服务性专门
人才,将具有必要秉性及感性,以使自己更为开放地面对情感探索、审美体验及生活之审美
化”[4]68—69。
如果我们把这些观察转移到中国当代文化语境中来,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进程中,也有一
些同样的行动者,他们当然不一定完全等同于西方发达社会的中产阶级,但是他们却是本土
化的中产阶级,是“小康”社会发展出来的一个独特的社会阶层。他们拥有较高的收入、较
好的教育、较多的文化资本,因此也就形成了对日常生活“体验”和“品味”更高的要求。
因此,我以为,日常生活审美化本身并不是一个无差别的普泛化过程,而是一个充满了文
化和意识形态斗争的“场”。占据这个“场”的主导社会力量就是中产阶级。提倡日常生
活审美化本身也就反映出某个社会阶层的现实状况和文化利益。但是,一个非常值得反思的
问题是,这种中产阶级的审美化诉求,却往往会作为某种普遍的社会和文化倾向呈现出来。
或者换一种更为直接的说法,那就是大众媒体和文化产业往往把这种带有特定社会分层意义
的审美化,普泛化为整个社会所有人、所有阶层的“共同文化”。这么一来,特定社会阶层
的特定文化品味也就转换为整个社会的普遍文化诉求,进而掩盖了社会分层、文化资本、甚
至社会不公正的差异性现实。
这就是说,日常生活审美化其实是一种当代消费社会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实施着
某种普泛化和自然化的功能。可以说,消费社会本身存在着某种矛盾趋向。一方面是社会分
层导致了社会分化,不同的消费者依据其文化资本状况而形成不同的消费习性和取向,所谓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另一方面,日生活审美化作为一种文化“主因”(),又
衍生出“去分化”()的趋势,在掩盖甚至压制不同消费“品味”的同时
,倡导某种看似真实的普遍性消费“品味”,进而导致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的假象。正
像伊格尔顿所指出的那样:意识形态也就是在文化表意活动中的权力斗争的方式,必然引发
某种表意活动的霸权过程,因为不同的阶层实际上处于不同的社会位置上,优势的阶层必然
会向弱势阶层施行某种领导权功能。更为重要的是,“意识形态通常被感受为自然化的、普
遍化的过程。通过设置一套复杂话语手段,意识形态把事实上是党派的、争论的和特定历史
阶段的价值,呈现为任何时代和地点都确乎如此的东西,因而这些价值也就是自然的、不可
避免的和不可改变的”[7]236。
以这种观点来看,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命题,作为一种消费社会的意识形态,显然从中产阶
级的消费取向和生活方式,悄悄地转化为人所共有的某种生活样板。当不同的社会阶层都追
求这样的审美化时,他们以为是在塑造自己的生活方式和风格,但却是照单全收了中产阶级
的消费主义及其品味。我们也许可以说,当代中国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已经实现了某种暗中的
转换。
五、结语或进一步的问题
“后革命时代”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显然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文化现象。对它作任何简单
化的价值评判都是不恰当的。
显然,我们不可能再回到往昔的革命年代,也不可能用那一时代的价值观来臧否今天的
日常生活审美化,需要有某种观念的转变和视角的变化。中产阶级的兴起在中国应该说是一
个需要充分肯定的发展趋势,其审美化的品味的普泛化有其积极意义,确实是在社会发展基
础上对日常生活本身提出的必然要求。但问题并不是这样正面的肯定就可以解决的,一些更
为棘手的难题有待探讨。首先,当代消费社会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与历史上无数先哲们所心仪
向往的理想审美境界是否一致?当社会公众满足于高度物质性的愉悦快感时,是否意味着我
们失去了审美应有之义中的某些重要的东西?尤其是日常生活审美化所暗含的商品拜物教倾
向,本质上是和审美精神及其无功利性背道而驰的。即是说,今天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或许并
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完美的审美境界。特别是在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拜物主义引发
了一系列令人担忧的倾向:追求高档的、奢华的、甚至超越了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所容许的
限度,因而隐含了不少潜在的危机。
其次,当代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否仍然保留着审美精神中应有的平等、公正和自由。如果
我们前面的分析是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在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中,在一个贫富差别悬殊尚未
得到彻底弥合的当下情境下,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否具有某种迷惑性和欺骗性呢?它把中产阶
级的生活方式转化为全社会普遍追求的假象时,也许掩蔽了这一审美化表象后面深刻的社会
差异和弱势群体的危境。我们需要透过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表象,去深入地审视那些全然有别
于审美化的社会境况,以审美的博爱精神来关怀那些被剥夺审美化的社会群体。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需要反思。尼采、韦伯以来,从社会学到哲学,从美学到
文化,一直有一个基本判断,那就是现代性背景中的日常生活充满了工具理性的压抑,日常生
活变得越来越刻板和无聊。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也常常是那些作家、艺术家和美学家嘲讽
的对象。因此审美往往是作为与日常生活局限的对立面而出现的,无论是韦伯所说的审美“
救赎”,还是海德格尔所钟情的“诗意地栖居”,或是列费弗尔对“游戏城”的向往,或是福
柯所主张的“生存美学”等,都隐含着某种对现代日常生活的深刻批判。如果说前引费瑟斯
通所说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几个层面确乎如此的话,那么,当我们说日常生活已审美化或具
有审美化的趋向的时候,是否意味着现代日常生活已经由审美改造而变得不再具有压抑性和
局限性?换言之,现代性的困境已经在日常生活审美化进程中被超越了吗?
注释
① 美国分析哲学家和美学家丹托通过对沃霍尔作品《比里尔包装盒》的反思 ,提出
了著名的论断: “把某物看作是艺术需要某种眼睛无法看到的东西 ——一种艺术理论的氛
围 ,一种艺术史知识:这就是艺术界。” C. Danto ,“The ,”in Aest
: The Big , ed. , ( : ,
1998) , p. 40.
参 考 文 献:
[ 1 ] , Hill and Bryan S. , T
he of [M] . : , 1994.
[ 2 ]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 . 于晓 ,陈维纲译.北京:三联书店 ,198
7.
[ 3 ] H. H. Gerth and C. W. Mills. From Max Weber : in [
M] . New York : Press , 1946.
[ 4 ] 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 .刘精明译 ,南京:译林出版社 ,2000.
[ 5 ] , of Style : How the Rise of
Value is , & [M] . New York :
, 2003.
[ 6 ] , : A of the
of Taste [M] . : Press , 1984.
[ 7 ] Regan. The [ M ] . : , 19
98.
原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04